國內四大公協會發布聯合聲明 籲請政府正視全媒體資源嚴重失衡 懇盼盡速健全匯流產業環境
包括公平會、籌備中的數位發展部、NCC及文化部等政府機構,刻正透過跨部會協商,研議如何針對Google、臉書數位平台刊登有價值的新聞內容或節目應合理分潤給媒體,以期健全國內媒體與廣告產業生態之健全。由於此一議題牽涉範圍頗廣,各方對於未來修法方向提出多所建議。

今日國內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STBA)、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MAA) 與台北市報業同業公會共同發表聲明,建請讓個別媒體或公協會,與谷歌、臉書國際平台進行議價協商,改善媒體業者與整體的產業分潤機制,廣泛納入多元關係人,以真實反映產業的需求與未來方向。
聲明中指出,廣告做為媒體重要營收來源,市場上的確已嚴重偏頗多時,量能集中在以上極少數國際型巨頭,造成對台灣在地各種媒體經營上嚴重之限縮,基於本地文化傳遞與議題發聲之角度,政府應有責任導引並促進產業環境的健全,是當前極為重要之方向。
媒體核心經營模式在於藉由「內容」的聚眾能力,抓住使用者眼球注意力,藉此賺取收入;而透過「內容」的被點閱、被搜尋、被使用,國際平台利用自身科技力的優勢,掌握內容使用者的「足跡」,而非內容本身。再就使用者角度,「內容」不僅僅是新聞,更包括生活所需之資訊。例如女性使用者,會關注美妝相關商品訊息,但可能未必是學者專家眼中或傳統定義上的「好內容」。
由於此一議題牽涉範圍頗廣,各方對於未來修法方向提出多所建議,其中,部分專家學者呼籲,要求網路平台提撥一定營收比例設立所謂優質新聞基金,稱由獨立委員會審核分配補助,目前並未見到相關細節的揭露,由誰決定?甚麼標準決定? 分配的公平性仍有疑問,也恐容易陷入內容管制的疑慮。
由於全媒體的資源結構已經嚴重失衡,相關產業公協會,特提出以下幾點聲明,懇盼政府嚴正以對,並盡速提出具體作為,俾能早日健全數位匯流之產業環境:
(1)應回歸「產業」的機制,參酌澳洲模式精神,由政府扮演協助雙邊協商之角色,讓個別媒體或公協會,與谷歌、臉書國際平台進行議價協商,改善媒體業者與整體的產業分潤機制,廣泛納入多元關係人,以真實反映產業的需求與未來方向。
(2)隨著社會多元與分眾興趣,廣告主進行行銷投放,本就會依照各媒體內容屬性處理,若單就「新聞」角度來決定基金分配,並不符合市場運作機制,需要更全面細緻討論標準。
(3)國際平台帶來的是未來科技力競爭的局面,由於數位化投資很大,政府應該從更高位的產業戰略角度思考,如何鼓勵本地MarTech產業發展,協助媒體強化數位經營能力。
(4)要求國際平台或媒體應落地建立服務窗口,始可就各議題溝通,以及善用稅務工具,打造友善本地業者環境。
根據DMA協會每年發表的台灣數位廣告量調查報告指出,2020年台灣數位廣告量金額為482.56 億,市場持續成長之勢, 從廣告量表現看,國際平台與本地媒體差距日益明顯,如何創造流量之外的多元營收來源,強化數據社群力,是本地媒體發展的重要課題,如何從產品、數據、社群三個角度,協助本地媒體建立對話與策略聯盟的機制,才是未來必須深思及努力的方向。
參考資料:
(一)2011-2020台灣數位廣告總量統計與數位廣告成長率
資料來源: 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2020台灣數位廣告量統計報告>
(二) 2020 台灣數位廣告統計
資料來源: 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2020台灣數位廣告量統計報告>
【聯合聲明單位】
【關於DM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
創始於2005年,為台灣地區具規模與影響力的數位銷相關協會,目前共有160家會員公司與個人。因應會務所需,會員依會員公司業務內容,分成三大產業組別,包括「媒體組」、「代理商組」及「應用組」,同時也設立「產業研究」、「政策溝通」、「數位奇點獎」、「跨境交流」與「新創推動」五大功能小組,定期出版產業報告、舉辦會員爐邊交流會、專業論壇、海外參訪等活動。DMA 協會中的會員公司都是數位行銷領域的先行者,期許台灣產業繼續創新發展。
【關於衛星公會】
成立於2006年1月11日,為我國最大的內容製作與集成商所組成的產業公會,會員包括八大、三立、中天、年代、民視、非凡、東森、緯來、TVBS、Discovery、FOX、HBO、AXN、Cartoon
Network 好萊塢等45家頻道家族及原民台等其他獨立頻道,代表之境內、外頻道數達290個以上、目前透過電視載具收看的市佔率,達我國家戶數的80%以上。本會藉由爭取資源、激勵創新競爭;協調同業關係、促進市場良善秩序;透過產業自律、維護專業尊嚴。
【關於MAA台北市媒體服務代理商協會】
成立於2000年,透過協會組織,集合業界之專業知識與經驗,與電視及非電視媒體業者,就往來相關業務如作業規範、流程、執行監督等做整體性之溝通協調。提供客戶有效率之服務。每年出版廣告趨勢調查、有線電視系統廣告蓋台調查、市場廣告量修正標準研究、編輯媒體白皮書等報告,以促進會員遵守相關法令及職業道德,為社會大眾提供一流的廣告媒體服務品質,並在產業間形成共識,並建立產業秩序,使客戶媒體代理商及媒體業者在良性互動中一起成長。
【關於台北市報業同業公會】
台北市報業公會係於民國三十八年經台北市各報社聯合發起之組織,於三十九年一月廿五日假台北市省議會大禮堂舉行成立大會正式宣告成立。本公會成立的宗旨為維護增進同業之公共利益及矯正弊害,並服務社會,善盡媒體職責。多年來,在會員報共同努力經營下,持續扮演關鍵角色。目前會員報15家,除會員代表大會外,每季召開理監事會議為會務重要決策單位。民國101年依法成立「兒少新聞自律委員會」,針對報紙刊載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內容,建立自律規範,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